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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近日發布了一系列《關于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在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間公開征集意見。其中,《北京市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預付式消費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禁止北京市旅行社和在線旅游經營者采取旅游預付費消費模式。
這就意味著,如果《征求意見稿》實施,類似此前海濤旅游的經營模式將被禁止。
《征求意見稿》規定,旅游行業預付式消費,是指旅行社和在線旅游經營者通過捆綁銷售兩條線路以上(含)的旅游套餐產品、售賣旅游預付憑證(含實體卡、虛擬卡)、收取或變相收取出境游押金、以會員等形式變相預收旅游費用等方式,提前向旅游消費者收取與旅游相關費用的行為。
如旅行社和在線旅游經營者違反規定,提前向消費者收取旅游相關費用,在旅游行程開始前,應當在消費者提出退費的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所有費用;在旅游行程中或旅游行程結束后,或因旅行社和在線旅游經營者方面原因無法繼續為旅游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旅游消費者提出退費的10個工作日內,在扣除已產生的必要費用后,將余款按原渠道一次性退還旅游消費者。
北京聯合大學副研究員楊彥鋒認為,出臺這項細則是由于北京多次出現旅游預付費導致的糾紛,在監管和規范上作出了強力反彈。典型案例包括海濤旅游、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布拉旅行等。
其中,北京青揚五洲旅行社曾大力推廣套餐預付款線路,造成幾千名客戶的押金、旅行費出現問題。
布拉旅行以預收款方式銷售旅游產品,至2017年底案發,共騙取客戶預付款1.8億余元。2018年3月,浦東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而海濤旅游是國內旅行社早期預付費模式聲量最大的公司,波及用戶數量和金額也最廣。
據業內人士估算,海濤旅游的案例涉及北京市2萬名消費者,其中以老年人群居多,涉及到的案款至少有7億。
海濤旅游事件的受害參與者張女士2009年退休,2013年經朋友介紹,在海濤旅游報名了旅游套餐,繳納48800元費用,每年任選三條線路出游。海濤旅游承諾,在三條線走完后20個工作日退還所有費用(也可不退,續簽合同)。
2017年4月,張女士被告知海濤旅游資金斷裂,欠款無法退回。海濤旅游董事長許濤表示,資金斷裂主要因為韓國游停團,并表示會對此事“負責到底”,但實際上受害用戶至今還在維權。
“海濤旅游出事至今,大型的消費者維權活動已經超過50次,整治了好多年,仍然沒有最終解決。預付款模式存在資金用途缺乏監管,企業在風險管控方面有賭博心態等問題,所以隱患非常大。”楊彥鋒認為,新市場監管細則出臺,應當幫助消費者將海濤旅游這類長期沒有解決的事情作最終的處理。
征求意見稿中第九條提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和在線旅游經營者實施信用監管。對違規收費、退費投訴集中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測、增大雙隨機檢查頻次和力度,督促相關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對違反本細則要求的,將在旅游行業內進行通報,并記入行業信用系統。對涉嫌經濟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楊彥鋒認為,旅行社是輕資產行業,沒有足夠的保證金和抵押物來確保其履約能力,因此風險預警和信用監管十分必要。另外,他還指出,除了對企業進行監管,企業高管也應受到監管,加大個人違法成本。“這份文件作為暫行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還可以進一步吸取意見。”他說。
*本文來源:界面,作者:鄭萃穎,原標題:《北京市監局出臺強力管理細則:禁止旅企預付款模式》。